(原标题: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8*****813 | 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 | | 2 | 01*****983 | 许正庆 | | 3 | 03*****714 | 傅强 | | 4 | 08*****866 | 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 | 00*****684 傅建权 | 00*****684 傅建权 |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咨询联系人:王杭燕、王寅 咨询电话:0571-57573593 传真:0571-82367420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