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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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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1、股价短期累计涨幅较大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 12月 17日、2024年 12月 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热点概念情况说明 近期“AI眼镜”概念引起市场关注,公司产品没有应用在 AI眼镜相关领域,没有签署相关协议或订单。公司具备 AR智能眼镜产品相关设计制造能力,但公司没有签署过 AR智能眼镜产品的订单,对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影响。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029,512.00元,本年度前三季度财务业绩发生亏损。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4年 12月 17日起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 12月 17日-2024年 12月 18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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