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24字 1218第 0726号。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为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所审议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公司提供的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