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岛新材:关于实控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控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获悉蔡征国先生、蔡红女士于 2024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号)同意,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5日公开发行了 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1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30,000.00万元可转债于 2023年 12月 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丽岛转债”,债券代码“113680”。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先生、蔡红女士优先配售,合计认购“丽岛转债”1,891,7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63.06%。
二、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先生、蔡红女士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丽岛转债”309,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 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张) 占可 转债 发行 总量 比例 (%) 持有数量 (张) 占可 转债 发行 总量 比例 (%) 持有数量(张) 占可转 债发行 总量比 例 (%)
蔡征国 692,000 23.07 304,000 10.13 388,000 12.93 蔡红 25,000 0.83 5,000 0.17 20,000 0.67 合计 717,000 23.90 309,000 10.30 408,000 13.60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 3,000,000张。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