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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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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3.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130,289,0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7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29,065,4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7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1人,代表股份1,22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60%;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1人,代表股份1,22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60%。
  8.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

  9. 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0.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表决结果:同意130,218,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31,700股,占0.0243%;弃权38,900股,占0.029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3,000股,占94.2301%;反对31,700股,占2.5907%;弃权38,900股,占3.1792%。

  12. 结论意见

  1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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