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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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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景业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且 持有权益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8.3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53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资产”或“转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减少至 4.8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 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12日,转让方杭实资产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1 - 转让方名称:杭实资产 - 持股数量(股):6,489,000 -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6.3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1 - 股东姓名:杭实资产 - 持股数量(股):6,489,000 - 持股比例:6.35% - 拟转让数量(股):1,530,000 - 实际转让数量(股):1,530,000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50% - 转让后持股比例:4.85%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杭实资产 2023年 4月 10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2,4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股。2023年 4月 24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82,400,000股变更至 98,880,000股,杭实资产持股数量变更为 6,489,000股。 2023年 8月 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新增 3,309,71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8,880,000股变更至 102,189,714股,杭实资产持股比例由 6.56%被动稀释至 6.35%。 杭实资产于 2024年 12月 18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1,5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杭实资产持有公司 4,959,00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减少至 4.8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序号:1 - 受让方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基金管理公司 - 实际受让数量(股):664,000 - 占总股本比例:0.65% - 限售期(月):6

  • 序号:2
  • 受让方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证券公司
  • 实际受让数量(股):296,000
  • 占总股本比例:0.29%
  • 限售期(月):6

  • 序号:3

  • 受让方名称: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实际受让数量(股):250,000
  • 占总股本比例:0.24%
  • 限售期(月):6

  • 序号:4

  • 受让方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 实际受让数量(股):100,000
  • 占总股本比例:0.10%
  • 限售期(月):6

  • 序号:5

  • 受让方名称: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 实际受让数量(股):100,000
  • 占总股本比例:0.10%
  • 限售期(月):6

  • 序号:6

  • 受让方名称: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 实际受让数量(股):60,000
  • 占总股本比例:0.06%
  • 限售期(月):6

  • 序号:7

  • 受让方名称: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 实际受让数量(股):60,000
  • 占总股本比例:0.06%
  • 限售期(月):6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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