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11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同日,北京一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4)京01破577号《公告》,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参会方式包括电脑参会和手机参会。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在2024年12月19日前将通过短信方式向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发送参会账号和密码。债权人需提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时间至2024年12月23日早上8时。
本次会议设有一项表决事项,即《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将采取网络表决和书面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此外,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相关议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继续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开展。鉴于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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