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48554 债券简称:23长江 D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及代码:23长江 D3(148554)
●债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8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 12月 18日
●本息兑付日:2024年 12月 19日
●债券摘牌日:2024年 12月 19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3长江 D3(148554)。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债券期限:1年期。
6、票面利率:2.75%。
7、起息日:2023年 12月 19日。
8、付息日:2024年 12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2024年 12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年 12月 19日至 2024年 12月 18日。
2、兑付兑息金额:本期债券年票面利率为 2.75%,每 10张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合计 1027.50元(含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兑付本息金额为 1022.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兑付本息金额为 1027.5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8日。
4、最后交易日:2024年 12月 18日。
5、本息兑付日:2024年 12月 19日。
6、债券摘牌日:2024年 12月 19日。
三、本次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本息兑付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年 11月 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咨询电话:027-65795730
传真电话:027-65799714
2、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号丰铭国际大厦 A座 6层
邮政编码:100032
咨询联系人:夏雪
咨询电话:010-56839300
传真电话:010-57615941
3、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