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6,159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66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6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个月; 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20日(星期五)。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47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的 56,345,425股,自 2024年 6月 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4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6,345,42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9%;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43,664,57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股份数量为 3,66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161%,将于 2024年 12月 2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36,606,5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3,664,575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6.11%,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0.916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20日(星期五);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3,664,57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161%;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6,159户;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 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3,664,575 0.9161 3,664,575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情况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43,664,575 85.91 -3,664,575 340,000,000 85.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3,664,575 0.92 -3,664,575 0 - 首发前限售股 340,000,000 85.00 0 340,000,000 8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345,425 14.09 3,664,575 60,010,000 15.00 三、股份总数 400,010,000 100.00 0 400,01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