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号公司 305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 241人,代表股份 114,88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41人,代表股份 114,88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3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608,8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0%;反对 12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3%;弃权 14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24,583,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7%;反对 125,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2%;弃权 146,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婉宇、张泽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