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 出席对象: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参会的有关人士。 -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 表决结果确认:现场监票小组由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和1名律师组成,总监票人由公司监事担任。
会议议程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点 -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主持人:王尽晖 - 法律见证: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中介费项目:已完成支付1,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6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400万元,节余427.62万元。 - 含气水项目:建设规模由20万吨调整为12.7万吨,节余2,693.81万元。剩余产能将根据公司后续需求择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
议案二: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 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2.0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