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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 海天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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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天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海天”)、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至海天”)、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海天”)、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海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资阳海天和乐至海天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融资 35,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资阳海天及乐至海天分别以不动产、设备及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提供抵、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资阳海天提供担保余额 9,386.70万元、为乐至海天提供担保余额 0万元。 - 公司本次为金堂海天、天府新区海天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分别融资 1,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金堂海天提供担保余额 9,400万元、为天府新区海天提供担保余额 3,090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资阳海天、乐至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新区海天提供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1月 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4,5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 8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新增子公司间(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3,300万元。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资阳海天和乐至海天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 35,000万元,公司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资阳海天及乐至海天为本次融资提供抵、质押担保。

金堂海天和天府新区海天分别向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融资1,000万元,公司对本次融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756627903Y -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 住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一段 230号 - 成立日期:2004年 01月 04日 - 法定代表人:伍刚 - 股东构成: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100% -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排水、测试;水暖器材、水暖管道杂(除烟花爆竹)。(依法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3,383.52万元,净资产 31,888.98万元,负债总额 31,494.5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287.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7,424.73万元,净利润 7,287.58万元。 截至2024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4,486.55万元,净资产 25,391.71万元,负债总额 19,094.8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086.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219.40万元,净利润 397.41万元。

2、被担保人: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2782278495Y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 住所:乐至县川鄂中路 2号 - 成立日期:2005年 12月 12日 - 法定代表人:涂顺畅 - 股东构成: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100%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泵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务;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8,243.49万元,净资产 4,591.5万元,负债总额 3,651.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407.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339.55万元,净利润 1,879.44万元。 截至2024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584.5万元,净资产 3,368.8万元,负债总额 3,215.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985.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974.65万元,净利润 770.18万元。

3、被担保人: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592091443L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捌仟贰佰万圆整 - 住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新龙路 157号 - 成立日期:2012年 04月 06日 - 法定代表人:徐小丹 - 股东构成: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100%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项目,污中水回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项可项目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3,294.11万元,净资产 7,675.29万元,负债总额 15,618.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156.8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994.88万元,净利润 139.71万元。 截至2024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1,187.92万元,净资产 7,180.98万元,负债总额 14,006.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622.0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385.64万元,净利润 -494.31万元。

4、被担保人: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9687476U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圆整 -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广福 11组 98号 - 成立日期:2011年 03月 24日 - 法定代表人:赵国彬 - 股东构成: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100%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截至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9,501.37万元,净资产 5,101.28万元,负债总额 4,400.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720.9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073.48万元,净利润 712.48万元。 截至2024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9,168.94万元,净资产 4,835.65万元,负债总额 4,333.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04.5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360.93万元,净利润 536.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质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质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5,000万元 5、出质股权: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租前息(若有)、租赁保证金、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终止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政府规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资阳海天、乐至海天分别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了《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抵押合同》 1、抵押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5,000万元 5、抵押物:资阳海天、乐至海天持有的不动产及设备 6、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抵押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出质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质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5,000万元 5、质押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项目收费权及基于收费权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及质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公司与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 3、债务人: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分别均为 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资阳海天、乐至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新区海天的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7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4,521.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7.59%。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资阳海天、乐至海天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3、公司与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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