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574,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8,299,971.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4,144,584.29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投资总额77,925.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3,277.7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2,503.17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 -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投资总额42,099.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7,136.7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705.37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2月。 - 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投资总额50,13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5,00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7,406.79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项目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2024年12月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2025年6月 - 延期原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验收工程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后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密切关注设备调试情况,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