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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港资本)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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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港资本))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证券代码:6005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 6号嘉名国际 C座 15层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 1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1.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2.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不超 6,900,000股的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减持期间内。
  3.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 5.0659%下降为 5.0000%。
  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港资本于 2024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51,549股,占总股本的 0.0659%。
  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50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 5%。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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