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占红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了剂力杨占红李E玲亦利力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