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蓝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股票代码:6002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沪宜公路5796号2幢4层40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沪宜公路5796号2幢4层408室
一致行动人名称:赵庆新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权益变动性质:间接控制的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龙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需要而形成的协议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蓝度作为太龙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众生实业的间接股东,因协议安排取得众生实业的控制权,不涉及众生实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太龙药业股份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0万股,控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0%,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3.92%
本次权益变动后: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5000万股,控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8.71%,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3.9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众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分别持有众生实业70%、30%股权;上海蓝度分别持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各45%的股权,赵庆新分别持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各8%的股权,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持有金竹商贸42.3%股权、力天科技47%股权。为保障金竹商贸、力天科技经营决策的稳定,上海蓝度与赵庆新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赵庆新将其作为金竹商贸、力天科技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等委托上海蓝度行使,并于完成国资审批程序后生效。众生实业已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国有股权变更登记,上海蓝度因协议安排拥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53%的表决权,并通过众生实业间接控制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由0%增加至8.7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太龙药业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太龙药业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