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28人。 2.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数量:2,814,4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631%。 3.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8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共计32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4,405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631%。具体如下: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8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2,814,405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均已满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