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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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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1781号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说明所载资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3 2000004004 中国注册会计师:会 102010 李开元 100016203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公司关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前对高速公路路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鉴于车流量变化对路面损耗不同,车流量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车流量对高速公路路产的损耗和折旧,能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国门架系统启用后,公司逐步积累了更多的数据,具备了取得更加准确的分车型实际交通量数据的条件。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车流量和路产损耗之间的配比关系、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公司高速公路路产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年限平均法变更为车流量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及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适用。

根据公司收费部门的初步预测,以2024年第四季度预计车流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折旧约1228万元,预计增加所得税费用约307万元,预计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2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0.86%。目前公司正在委托独立的专业研究机构并要求其对公司所辖路段高速公路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预测,最终实际影响数以本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期间高速公路路产折旧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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