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11年10月 17日由深圳市容大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279247966X。2016年 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类。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24,642.3916万股,注册资本为 24,642.3916万元,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号 301(1-3层)。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号 301(1-3层)。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制线路板专用油墨、光刻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的研发,精细化工产品的购销;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化学试剂,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本公司无母公司,本公司系林海望先生、黄勇先生、刘启升先生、杨遇春先生共同控制。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8日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在编制和披露本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披露事项的重要性。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三、(二十四)收入”。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