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隆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45,000.00万元向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保隆”)增资,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保隆”)向全资孙公司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威”)、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扑思”)分别增资 27,500.00万元、8,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采用分期增资的方式。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通过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会同合肥保隆、宁国保隆、安徽隆威、拓扑思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