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第三期))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第三期)
特别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44,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8.00元/股 ,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1,521,596.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 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 12月 5日延长至 2025年 6月 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提议,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 380,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0.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935,03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4,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1,521,596.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本次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具体说明 受公司经营规划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公司无法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回购计划。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经综合考虑,现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 6个月,实施期限由 2024年 12月 5日延长至 2025年 6月 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四、本次延长回购期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