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1月 2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