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 1.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数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3,115人,待归属股票数量 1,931,3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 2.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 本次拟作废的股票数量为 529,9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情况: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价格:51.10元/股。 4. 拟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 415,581,488股的 2.12%。其中,首次授予 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1.93%;预留 8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0.19%,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 9.09%。
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分 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40%。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30%。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30%。
归属条件: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10%。 4.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评价等级 A:个人归属比例 100% - 评价等级 B+:个人归属比例 100% - 评价等级 B:个人归属比例 100% - 评价等级 C:个人归属比例 0%
公司 2021年收入为 68.05亿元,2023年收入为 76.62亿元,2023年较 2021年同比增长 12.60%。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2年 11月 30日。 2. 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股票。 3. 归属价格:51.05元/股。 4. 归属数量:1,931,382股。 5. 归属人数:3,115人。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 7. 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批次:首次授予 - 职务: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3,115人) - 2022年度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37,940股 - 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931,382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30%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股份总额的比例:0.46%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 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3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529,956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归属及作废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因此,此次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事宜均不会对公司相关费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归属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认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归属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为该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此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作废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股票需作废处理。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3,115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2年度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该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此外,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未归属的股票进行作废。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4年 12月 2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