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1,200,971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0% - 累计已回购金额:3,382.6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23元/股~33.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43.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万元(含)”;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截至 2024年 5月 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05,258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0元/股,最低价为 23.23元/股,回购均价为 26.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76,028.0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0,9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42元/股,最低价为 23.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