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及间接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集团”)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3,9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至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海恒集团送达的《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龙迅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名称: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 - 法定代表人:李茂茂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0397045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时间:1993年 11月 12日 - 经营期限:1993年 11月 12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企业股权、项目及其它领域进行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非信托);项目投资管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 序号:1 - 股东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1,000,000 - 所占比例: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李茂茂 - 职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性别:男 - 国籍:中国 - 出生年月:1975年 10月 17日 - 长期居住地:安徽省合肥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不适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被动稀释变动情况 -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向 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9,258,862股增至 69,264,862股。 - 海恒集团直接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2.9121%,变动比例为-0.0003%。 - 海恒集团通过赛富创投、合肥中安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由 2.4784%减少至 2.4782%,变动比例为-0.0002%。 - 海恒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由 5.3908%减少为 5.3903%,变动比例为-0.0005%。
2、被动增加变动情况 -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2,280,590股。 - 海恒集团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2.9187%,变动比例为 0.0066%。 - 海恒集团通过赛富创投、合肥中安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由 2.4782%增加至 2.4838%,变动比例为 0.0056%。 - 海恒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由 5.3903%增加至 5.4025%,变动比例为 0.0122%。
3、控制股份减少 - 2024年 7月 31日,赛富创投减持公司股份 4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80,590股的 0.4268%。海恒集团通过赛富创投间接持股比例减少至 1.4416%,变动比例为-0.0852%。 - 2024年 9月 12日,合肥中安减持公司股份 138,754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80,590股的 0.1357%。海恒集团通过合肥中安间接持股比例减少至 0.9210%,变动比例为-0.0360%。 - 2024年 9月 21日,赛富创投拟减持不超过 2,045,6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 近日,赛富创投减持公司股份 1,441,656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80,590股的 1.4095%。海恒集团通过赛富创投间接持股比例减少至 1.1602%,变动比例为-0.2814%。 - 海恒集团通过赛富创投、合肥中安合计间接持股比例减少至 2.0812%,变动比例为-0.4026%。 - 海恒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由 5.3908%减少至 4.9999%,变动比例为-0.390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及间接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海恒集团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海恒集团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