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3.431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4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3.2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7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1. 新能源及智能配网用新型电力装备制造项目,计划投资31,655.2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28,243.1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12,1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12,100.0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为人民币103,415,702.02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132,237.32元(不含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6,547,939.34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洛凯股份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洛凯股份截至2024年11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