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聚灿光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林琳、张迪 (三)协办人:薛鼎革 (四)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五)培训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聚灿光电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 (六)培训人员:林琳、陈文 (七)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最新监管态势、持续督导工作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要求、主要人员合规交易、关联方交易行为规范、信息披露注意事项、2024年以来重要政策解读等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聚灿光电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灿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