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公司拟于 2024年 11月 22日对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年 11月 22日,授予价格为 6.01元/股,向 45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42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