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飞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飞荣达 股票代码:300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马飞,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 黄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 马军,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4. 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6.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 本次权益变动(2023年5月17日-至今)主要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大宗交易主要是由于个人资金安排,协议转让是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同时有效改善实际控制人财务结构,降低质押等财务风险。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权益变动方式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马飞: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238,548,313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41.4598%;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04,640,991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35.2825%。 - 黄峥: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47,894,729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8.3241%;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42,987,729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7.4116%。 - 马军: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4,520,431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5237%;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4,520,431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2.5035%。 - 飞驰投资: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2,558,386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1827%;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2,558,386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2.1652%。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313,521,859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54.4902%;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74,707,537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47.3628%。
其他重大事项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