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为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同时有效改善实际控制人财务结构,降低质押等财务风险,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国际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9,000,3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00%。
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3,521,859股,占公司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 54.4902%。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东实施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原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4,707,537股,占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的 47.3628%,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7.1274%。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标的股票转让及转让价格: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票占飞荣达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5%);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票。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依据本协议签署生效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2%确定,即人民币【15.72】元/股,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5,885,061.84】元。
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