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和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1人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限制性股票644,014股,注销1人持有的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80,000股,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3、公司和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11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7.00万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