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政旦志远成立于 2005年 1月 1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首席合伙人为张建栋。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数 2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243.9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 0元。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政旦志远共为 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 2,429.60万元。
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3年年末数为 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 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兰兰,2022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10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0家。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丁月明 2024年 1月 3日因在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报项目中,对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披露的准确及合法性未予以充分关注,受到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2024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2024年 11月 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 11月 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2024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