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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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98 证券简称:乖宝宠物 公告编号:2024-056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00,0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11,1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证券账户号码 | 证券账户名称 | | --- | --- | --- | | 1 | 01*****066 | 秦华 | | 2 | 08*****970 | 聊城市海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3 | 08*****162 | 聊城市华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4 | 08*****974 | 聊城市华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9.5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路8号 咨询联系人:陈雪姣 咨询电话:0635-7076058 传真电话:0635-7076058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