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95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福 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024年 11月 19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8.00元/股),已触发“福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公开发行了 3,0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0.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4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12月 2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 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3年 5月 29日至 2028年 11月 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65.0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 5月 26日,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 46.37元/股。 2024年 6月 24日,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 32.94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福 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024年 11月 19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28.00元/股),已触发“福 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福 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自 2024年 11月 20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如“福 22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 22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