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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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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直真科技,证券代码:003007)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主要内容如下:

  1. 发行概述
  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4.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6.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7.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 发行数量

  9.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20万股(含本数)。
  10.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 限售期

  12.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13.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14. 募集资金用途

  1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6,188.5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OSS产品研发平台及自智网络关键应用项目:27,297.30万元
    • 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及运营系统项目:16,000.00万元
    • 新一代数字家庭软件定义终端和管理平台项目:7,400.00万元
    • 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12,091.26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400.00万元
  16. 其他事项

  17. 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8.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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