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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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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了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审议了《关于公司购置广州办公用房的议案》。因上述交易的对手方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皆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基于上述,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已将本次交易所涉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意向楼盘比选报告等相关材料;2.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3.本次交易是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对公司而言,上述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同时,是按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议案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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