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事项仍需经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1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人,设董事长 1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 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人,设董事长 1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 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注:若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需设立 3位独立董事。
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之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