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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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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88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保信央地及/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自2024年 11月 1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5,106,9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不高于10,213,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若增持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增持股数不做调整。 3、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若增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保信央地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在该价格区间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波动、资金筹措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及/或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欧挞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华隋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825,659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总股本的 9.95%。 | 公司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保信央地 | 45,695,259 | 8.95% | | 上海欧挞 | 1,844,000 | 0.36% | | 上海华隋 | 3,286,400 | 0.64% | | 合计 | 50,825,659 | 9.95% |

(三)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增持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的通知,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自 2024年 2月 5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5,124,136股,不高于 10,248,272股,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元/股。自 2024年 7月 10日至 2024年 8月 5日,保信央地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欧挞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华隋实业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增持金额为 15,835,246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已于 2024年 8月 5日实施完毕。

(四)本次公告前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情形 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数量: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5,106,9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不高于 10,213,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若增持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增持股数不做调整。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保信央地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在该价格区间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年 11月 13日起的 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股份增持期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波动、资金筹措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股东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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