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6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117,277,99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934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9名,代表公司股份1,735,91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6651%。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6名,代表公司股份119,013,90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5.599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