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11点00分在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
- 提请审议的议案包括:《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持股数共计311,756,2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5名,代表股份共计56,509,9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9753%。
- 表决结果:《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367,030,043股,反对1,040,317股,弃权195,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3%,表决结果为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66,667,089股,反对1,394,871股,弃权20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表决结果为通过。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