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4】第 0431号 (共一册,第一册)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 10月 31日
委托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根据《评估业务委托合同》,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评估目的:股权收购。 评估对象: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年 9月 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816.00万元,大写捌佰壹拾陆万元整。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至 2025年 9月 29日截止。
特别事项说明:本次评估涉及部分专利与他人共有等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详见本报告正文的“特别事项说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