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在连云港海州区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整合产业资源,减少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调整交易价格主要是由于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未分配利润对原股东进行了分配,并未对该项交易有实质影响。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