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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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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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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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11.87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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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归属35.244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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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归属16.1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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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45名,其中6名离职,2名自愿放弃;1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首次授予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3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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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0名,其中2名离职;1名自愿放弃;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2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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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