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393.33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7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3,815.6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61元/股~16.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22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0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933,255股,占公司总股本 335,472,356股的比例为 1.17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0元/股,最低价为 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56,530.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