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1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特此公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1月 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