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交易对方之一王传华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之一海南聚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持有合伙份额且能够控制的合伙企业,交易对方之一武凤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之配偶,均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编制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审核意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审核意见: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