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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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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要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376,615,677.86元,同比减少30.27%;年初至报告期末1,333,124,606.74元,同比减少3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202,950.58元,同比减少1,013,045.38%;年初至报告期末-2,128,773,327.07元,同比减少4,791.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420,029.34元,不适用;年初至报告期末-2,172,964,802.67元,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年初至报告期末-792,906,742.06元,同比减少187.7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40469元,同比减少1,013,045.38%;年初至报告期末-1.0631685元,同比减少4,791.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3%,减少19.13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37.56%,减少38.24个百分点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同比减少30.27%,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同比减少1,013,045.38%,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不适用,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187.76%,主要是本期支付贸易款项增加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同比减少32.11%,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其他重要信息

  • 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约21.71亿元,公司已诉讼合同金额7.69亿元。
  •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曹成先生、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先生等人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聘任丁金辉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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