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6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征集人李明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期限:2024年11月16日(9:00-11:30,13:30-17:00)。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征集程序和步骤: 1. 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授权委托书。 2. 委托表决权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3. 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4.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委托表决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特此公告。征集人:李明高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