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 -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合计为36,730,161.42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200万元。
二、中介费项目的结项情况与节余资金安排 -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25日,已完成支付1,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6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4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0万元。 - 结项后的全部节余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后续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10月25日,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共计427.62万元(含相关利息等)。
三、含气水项目的调整、结项情况与节余资金安排 - 项目实施主体为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400万元,建设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含气水项目配套公共设施和产能12.7万吨生产线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663.2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节余余额2,693.81万元(含相关利息等)。 - 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据客观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泉阳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泉阳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