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